常州工程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推动校务公开的健康发展,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校务公开工作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促进学院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
1 、有关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重大决策
( 1 )、学院人事制度改革。
( 2 )、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
( 3 )、学院分配制度改革。
( 4 )、学院重大奖励制度改革。
( 5 )、学院发展规划。
2 、有关学院财务开支情况
( 1 )、学院总的收入情况。
( 2 )、学院总的支出情况。
( 3 )、全年的预算情况。
( 4 )、重大设备的投资情况。
( 5 )、学院基础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
( 6 )、学院招待费用的支出情况。
3 、重要管理制度的贯彻情况
( 1 )、大宗物资的采购情况。
( 2 )、基建工程或重要设备采购的招标情况。
( 3 )、住房改革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4 、有关干部管理的情况
( 1 )、群众民主评议干部的情况。
( 2 )、领导干部重要情况及个人收入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 3 )、领导干部住房按规定执行情况。
( 4 )、领导干部使用通讯工具,家庭电脑上网传真费用支付情况。
( 5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
二、校务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的形式拟用召开大小会议、座谈会、校报、情况导报、公开栏等形式公布。
三、校务公开的层次
校务公开的层次根据具体内容在院党委委员、院领导、中层干部、班组长以上干部,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联席会议,教职工代表中进行。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
校务公开的时间为半年一次或临时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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