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05年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更好地投身于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院工会决定于今年 12月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活动由各分工会分别组织,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分工会积极争取系(部)行政支持,根据教职工需求和愿望,因地制宜,进行各类体育健身活动。
二、学院工会继续 设立全民健身月专项经费。采取分工会申报、院工会审批的方法,对由分工会举办的在校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活动和系(部)之间举办的联谊比赛、体育健身活动给予专项资助。
三、 各分工会要做好“全民健身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教职工强身健体,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度并做好活动的组织比赛工作。
请各分工会将 开展健身月活动的方案于 12月5日前上报院工会。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0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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