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强化育人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决定开展 “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活动,并评选 “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活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评选范围:各部门、系部直接面向我院广大师生的“窗口”单位。
二、竞赛内容 (评比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优化服务环境。布置美观、干净整洁;基本设备、服务设施完好齐全;开门办公、方便师生;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举止大方。
(2)改善服务态度。倡导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服务热情,解释回答问题耐心、细致;杜绝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
( 3)完善便民措施。有服务对象须知、办事指南等服务措施。
(4)提高服务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处理业务熟练、无差错,做到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简化办事程序,推行限时服务,减少服务对象等候时间。
( 5)强化服务监督。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公布投诉电话(邮箱)或意见簿(箱);及时、妥善处理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保证一定时限内有回复或回访,投诉处理率和答复率达100%。
(二)先进个人:
( 1)、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范条例;
( 2)、服务意识、育人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踏实,办事认真负责,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得到大家好评;
( 3)、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热忱关心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有突出感人的事例;
( 4)、 努力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精益求精,政治、文化、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一流;
(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竞赛时间:2008年5月—12月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 “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吉 飞 颜惠庚 成员: 李亚民 欧汉生 陈炳和 陈寿根 孙丽亚 江庆华 范迪新
(二)活动安排。竞赛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5月)。由各部门(系部)确定并上报参赛单位,填报<参加 “优质服务窗口”竞赛活动申报表>。各窗口服务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广泛发动参与。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月)。各参赛单位从窗口服务工作的细节抓起,从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事情做起,对照竞赛内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 3)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上旬各部门(系部)认真总结(提炼服务特色和内涵),积极申报“优质服务窗口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下旬经过学院各方面参评、服务对象投票、领导小组审定等环节,确定院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营造氛围。各窗口服务单位在竞赛活动期间要做好宣传,有计划地对活动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进行报道,向全院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对活动的开展实行舆论监督。
院工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