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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院首届 “十佳青年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各处室:

  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力量,是高职教育事业发展的希望。加强青年教师的管理和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是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青年教师工作,充分发挥青年教师中先进典型的感召和带动作用,决定组织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年龄在 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二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岗青年教师。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在创建文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中身体力行,无迟到早退,无教学事故。

  (三)、师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近三年来,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四)、牢固树立 “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育人观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教学效果深受学生的好评, 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在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 教学评价为优良等级;平均每学年度授课时数在 430个学时以上。

  (五)、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注重教育教学实践与教育理论研究的紧密结合,努力探索教书育人规律,有自己独到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 近三年来,发表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不少于 3篇,或主持、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名额分配办法、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按照各系部青年教师人数,各系可推荐 1—2名候选人。

  (二)、十佳青年教师的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和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基本程序

  1、各系、各处室把评选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青年教职工,使大家明确评选的条件、方法和步骤,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意义。在充分讨论酝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以系部为单位提出推荐名单。

  2、各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初选对象进行严格考核和审查后,提出初选名单,填写《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推荐表》,连同有关材料一并上交院工会。

  3、被推荐人认真准备一次录像课(录像资料经编辑后不超过25分钟)或教学课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首届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名单,报院党委审批,最后确定十名授予“十佳青年教师”称号。

  4、评分计算方式:总分最高100分,录像课(课件)最高40分+奖励最高20分+学生评价最高15分+科研、论文最高16分+班主任最高9分=最高100分。其中,学校奖励一次记3分,市级以上综合表彰每次记5分;学生评价分15分、12分、10分三个档次,获得校级论文奖每篇1分,校级以上每篇2分,正式刊物发表每篇3分,近三年内从事班主任工作者每年加3分。

  三、材料提供

  (一)、十佳青年教师推荐表(样表附后,一式 2份)。

  (二)、事迹材料( 500字以内)10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A4纸打印,标题为“***事迹材料”,3号黑体,正文为4号仿宋字。

  (三)、能反映个人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成绩、专业业务、科研水平的近三年中取得的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经验材料等复印件。

  (四)、编辑后的录像课或课件资料。

  以上材料务于 9月5日前报院工会。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系部的 “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在各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考评小组:

  组长:李亚民

  成员:范迪新 韦庆昱 张卫平 李耀中 薛继红 陈向平 李 弘 高玉萍

附件: “十佳青年教师”推荐表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人事处、团委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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