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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07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安排的通知

各分工会:

  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校 2007年将继续开展新一轮 07 年——09 年 (三年一次)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 根据学院《 关于教职工暑期休养的暂行规定》 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休养的对象为 2006年 12 月 31 日我院 在编且现在岗(以发文日期为准) 教职工 。人事代理等各类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协议)中规定的福利待遇执行。

  2、 第二轮教职工暑期休养由教职工自愿组合、自选地点的方式进行。

  3、本次活动以分工会为单位,原则上按教职工人数三分之一选派疗、休养名额。

  4、经费定额:

  07 年——09 年 (三年一次) 疗 休养 的教职工每人 可报销 1000元( 2006年上半年 在编在岗 教职工 、已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 另增加 1000元,2006年下半年新进 在编在岗 教职工 、已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 另增加 500元);由于去年评估,符合条件未曾参加前一轮 暑期 疗、休养的 在编在岗 教职工,今年 暑期 (限今年)可补 疗、 休养,每人再 报销 1000元。

  5、报销手续:于2007年9月底前凭 暑期内用于 疗、 休养产生的同一时段的交通费用票据、旅游景点门票、住宿费发票、旅行社发票、餐费、自驾游油票报销,其中餐费、自驾游油票报销均不能超过定额的 20% 。具体报销手续为:疗、休养人(小组)凭可报销发票到工会初审并登记,填写报销封面,经工会主席审批后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6、各分工会要深入了解教职工的休养要求,统筹安排好各类人员参加 疗、 休养。操作中,优先安排各类先进人物、 教学上有突出贡献的第一线教师,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在可能的条件下,照顾安排 教龄较长并 在年内 即将退休的老教师。

  7、 为了鼓励 疗、 休养员撰写体会文章和拍摄有意义的照片,院工会将开展暑期 疗、 休养征文和摄影作品展评。有关文章和作品于九月三十日前交工会办公室。十月份组织展评。

  8、 未尽事宜由院工会负责解释。

                                    院工会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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