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十佳优秀教职工”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三育人”工作水平,促进以师德为主要内容的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激励作用,根据院工会 2006 年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学院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教职工,并授予“十佳优秀教职工”光荣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参加。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
2 、爱岗敬业,以身作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学院“以评促建”工作,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
3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良好)及以上。
4 、模范地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任何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事故。
三、评选程序:
1 、成立评选小组(发文之日起)
评选小组由工会委员、人事处长、系部书记等组成。
2 、推荐上报候选人( 7 月 5 日前)
以系部为单位,行政、后勤以分工会为单位,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教职工对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下而上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名额原则上为推荐单位人数的 2% 。候选人产生后填写 《十佳优秀教职工推荐表》(可从工会网页下载) , 事迹材料内容具体、实事求是,文字精练,并统一用电子文档, 按时报送工会。
3、评选小组初选(暑假期间)
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投票产生初定人选。
4、 将投票评选结果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无异议后,报院党委审批, 确定我院“十佳优秀教职工”名单。
四、宣传表彰( 2006年9月)
在教师节期间对“十佳优秀教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先进事迹制作展板、上网,供我院广大教职工学习。
院工会 人事处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