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十佳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为配合我院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 工作 培养水平评估 , “以评促建”,推动我院教学水平上一新台阶,根据常州市教育工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开展“十佳师德模范”和“十佳优秀教师”的“双十佳”评选和表彰活动的意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决定进行我院“十佳优秀教师”的推荐与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院在编在岗教师,在同类课程的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良好)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入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积极承担各项教学任务并能够圆满完成。因才施教,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近三年来每学年应完成学校所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20%。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或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近三年来参加过教材编写或承担过院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或有教学研究成果,并在院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
4、模范地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任何教学事故。
三、评选程序:
1、成立评选小组(发文之日起)
评选小组由工会委员会,人事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联合组成。
2、推荐上报候选人(6月16日前)
各系、部(所在工会委员参加)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向评选小组推荐“十佳优秀教师”候选人,并填写 《十佳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可从工会网页下载) ,按时报送工会。
3、候选人公示、 网上投票 (6月21日- 6月30日)
评选小组将候选人及其事迹在学院网上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系、部 动员学生在学院网页上对“十佳优秀教师” 候选人 进行投票, 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4、由 评选小组 组织初审 ,报学院批准,确定我院“十佳优秀教师”名单。
四、宣传表彰( 2005年9月)
1、“十佳优秀教师”将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并奖励,先进事迹制作展板、上网,供我院广大教师学习。
2、报市教育工会,参加常州市“十佳优秀教师”的评选。
附件: 1、 “十佳优秀教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 “十佳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评选 优秀教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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